• 读庄子 - [阅读笔记]

    2010-03-09

     

    因为某种缘由,我需要读一读庄子里的那篇《齐物论》。印象里,家里没有庄子的书。翻了翻,果然没有。最后从一张国学的光盘里找到,对着屏幕看,傻了眼。

    我不能说自己完全不知道庄子说的是什么,因为那些字,虽然偶有冷僻或繁体不认得,但面熟的当然还是多数。但是,正如以前看康德的书,这些汉字我都认得,但怎么连成句子后却不懂了呢?于是连蒙带猜,带自我欺骗,总算通读了一遍。

    第二日,从朋友家借书来看,特地强调要有白话注释的。拿到书一看,又傻眼,怎么是繁体竖排——我承认作为中文毕业的学生,我相当沦落——凑合着看吧,总比猜好。回家去开始读,坐在桌前,极认真的样子——这是我愿意的,每当认真的时候,我的自我感觉绝佳。

    对照着注释读原文,磕磕巴巴读了一小段,翻页过来,哇,发现了一整段的白话注解:有如此捷径,不走岂不是傻子?于是很激动地把注解读给坐在对面看博尔赫斯的同学。刚读几句,大概是嫌弃我朗读得不够富有感情,他说,我来给你读!

    如此甚好,我想。于是又听了一遍白话的齐物。

    那么现在,我脑子里留下的是什么呢?我需要仔细回想,因为几乎,好像,没有留下什么啊。等等,我想起来了。

    人籁地籁天籁。这是其一。说到地籁天籁,我想起来哈代在《还乡》里用好大的篇幅描写夜晚荒原上的风声,读之若身临其境。如果有一日能到莽莽群山里亲耳听一听地籁,人生境界一定会提高不少,庄子就是这样听出来的。

    其次:你有你的成见,我有我的成见。没有成见也就没有是非之论。呃,怎么说呢。这个我不能妄言了。但是,不管理论上如何,我都希望我的话对别人有所参照,别人的话对我亦然。想想看,两个人在一起生活,但都持那么多保留意见,该多么离题万里形同陌路!“我寻找的是知己。”我新近发掘的偶像醉钢琴如是说——我总不好意思承认这个,除了初中的一段时间——这回偶像都这么说了,我当然理直气壮。你有你的成见,我有我的成见,很好,可是如果我们都绝对坚持,那只能是路人关系了。

    也许庄子会说:我哪里管得了那么具体的事!

    是了。我痛恨的就是这个:不具体!说起来,总是那么一大块,很恢宏很包罗万象;仔细一看,原来是一团大雾;再细细一瞧,哈,倒什么也没有了。你哭吧,你纠结吧,你傻乐吧,你去死吧,庄子是看不见的。他在宇宙深处观瞧着我们的地球,看见它不过是尘埃之中的一粒微尘。

    最后,我以为庄子不过是在墙根里晒太阳,打了个盹儿,梦见了一只蝴蝶,一时间心神恍惚,就开始大放厥词。但是那有什么关系呢?他自己并不主张别人都听信他呀。所以,我的结论是,走自己的路,让庄子胡说去吧!

     

     

  • 怀疑论 - [阅读笔记]

    2009-10-29

        “你记得昨天我说你是个怀疑论者,对吗?你知道怀疑主义者是什么意思?这里我找到了依据。我念给你听……就是说,认为事物表象后的本质(以及存在还是不存在那样的本质),都是不可知的,因此要对其中止判断,不做探究。因为这样的探究只会徒劳无益,扰乱宁静。
        “但是怀疑主义者也意识到,一旦将怀疑的精神推至极端,便会导致思想的瘫痪。在追求知识的过程中,温和的怀疑主义是必要的,但怀疑论本身就像是泻药一样,带有自我否定的因素,最终会连同其质疑的对象一起被排出体外。因此,它只是思想的放松剂。不能将怀疑主义推至日常生活,因为没有人能靠泻药生活。
        “比如,怀疑主义者会说:一切都是不可信的。但这显然也意味着,这个判断自身也并不可信,它有可能是错误的…… ”

  •  当我睡着的时候,一只小羊咬吃我额上的常春藤之花圈。
    ——它一面吃,一面说:“查拉图斯特拉不再是一个学者了!”
    接着,它便不屑地骄傲地离去。这都是一个孩子告诉我的。   
    我爱躺在这里——孩子们傍着坏墙在蓟草与红罂粟里游戏的地方。   
    对于孩子们与花草,我仍然是一个学者。他们作恶时也是天真的。   
    我不再是羊群的学者:我的命运要我如是。——让这命运被祝福罢!   
    事实是这样:我离去了学者的家,我曾把门恶狠狠地带上。   
    我的挨饿的灵魂坐在他们桌旁太久了!我对于知识的态度不是如压碎核桃一样,而他们却正如是。   
    我爱自由和清新的空气。我宁愿憨睡在牛皮上,而不在他们的荣誉与威严上!   
    我因我的思想而烧红了灼痛了:他们常常阻断我的呼吸。   
    于是我必须到露天里去,离开一切的尘室。   
    但是,他们冷静地坐在凉爽的阴处:无论在哪里,他们只做观客,决不坐在太阳射着石阶的地方。   
    他们像那些张着口在街上看人的闲走者:这样,他们等候着,张着口看别人的思想。   
    谁用手抚触他们,他们像面粉袋一样,不自觉地在四周扬起一些灰尘。但是谁猜到他们的灰尘,是从谷里,从夏日田地之金色幸福里来的呢?   
    当他们自信为聪明的时候,那些简短的格言与真理简直使我毛竖:他们的智慧常有泥沼的气息;真的,我已经听到他们的智慧里的蛙鸣了。   
    他们是很能干的,他们有很精巧的手指:我的单纯与他们的复杂有什么关系呢?他们的手指知道抽线,作结,与纺织:所以他们编织着精神之袜!   
    他们是很好的钟:假若别人留心把它的发条适当地扭紧,它们便会准确地指出时刻,发出一声声谦卑的滴答。   他们像磨坊与碎谷器似地工作着:让人们抛一点谷进去吧!——他们知道磨碎壳而使它成粉。   
    他们善于互相监视彼此的手指,彼此不相信任。他们发明一些小策略,侦视着那些知识已跛的人——他们蜘蛛似地等候着。   
    我常见他们小心地预备毒药;而用玻璃手套掩护着自己的手指。   
    他们知道玩掷假的骰子,而我常见他们热心地玩掷着,以致汗流如洗。   
    我与他们互不相识,他们的道德之可厌,甚至他们的虚伪与他们的假骰子。   
    当我与他们共住时,我住在他们之上。因此他们恨我。   
    他们不愿知道有人在他们头上走着;所以在我与他们之间,他们放了泥木与秽物。   
    这样,他们喑哑了我的脚步之声音。而直到现在,最大的学者也不曾听到过我。   
    在我与他们之间,他们犯了人类之一切弱点与错误——在他们的住宅里,这个被称为“假天花板”。  
    但是,无论如何,我与我的思想在他们头上走着——即令我踩着我自己的弱点,那还是在他们与他们的头上。   因为人类是不平等的——正义如是说。我所意志的事,他们没有意志的权利!   
    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。


  • ——读塞林格《抬高房梁,木匠们》

     在从前的时代,能够出名的人并不多。这样的好处是,倘若有人名气很大,其中必有些值得探究的缘故。而在这一个时代,出名是一件可疑可怕或可耻的事,信息的迅速和重复传递,像光在凸透镜下改变了方向,汇聚于一个焦点而将实物无限放大。在这样的时代,有一天早晨,人们会看到眼前突然出现一个新物种,大如恐龙,浑身漆黑且张牙舞爪;可实际上,那不过是一只挥舞着触角的小蚂蚁。人们如此喜欢给自己制造光芒万丈或惊世骇俗的东西,炫目的,惊魂夺魄的,用来互相地唬一唬,并对着它顶礼膜拜,像我们的祖先对着闪电举起双手祷告一样。否则,如何生活下去呢,在这个已毫无新意和灵魂已轻薄得无以撼动的世界?

    但这和塞林格有什么关系?

    当然有。因为塞林格太有名了,有名的我有点不好意思夸他。虽然我心里承认那是很应该的,他值得敬慕。但当我说我喜欢塞林格的时候,还是会担忧别人以为我像其他人喜欢周杰伦一样,只是一个当代粉丝。对我的自尊心来说,这是一个不小的羞辱。所以请理解我的这一点点自重之心。

    的确,塞林格也是一颗星星,但是是一颗恒星。从上个世纪到刚刚迈进的这个新时代,他在明明灭灭的萤火虫的光亮中持久地闪耀。他的光芒,既不多也不少,在最盛的时候也没有遮天蔽日;而在最喧闹的当代,也令人不能够违心忽略。很多人都以为他死了,因为他已经提前名垂青史,虽然身在此岸,却仿佛已是彼岸之人——这与那些尚无定论的人生是多么不同。当然,这很令人嫉妒,但是真的没有人能够像他那样担当得起生而不朽的美名。

    因此,我感到塞林格并不属于我们的这一个时代。就像最后一位懂得如何编织或打磨铁器的手艺人,他也可能是最后一位深谙写作之“道”的人,一个得“道”了的人。他的“道”,既是写作之“道”,也是生活之“道”。虽然与我们一样,塞林格也是工业社会的一员,曾在繁杂喧闹的世界奔走辗转,然而他却另有一种超然物外的气质,和仿佛一颗唯有在农耕时代才有的体贴入微的心。成名之后,塞林格在深山的木屋中长年隐居以及后来对东方哲学的迷恋,于此可为参照。

    我不能说《抬高房梁,木匠们》是我最喜欢的塞林格的作品。因为迄今为止,他仍有小说尚未出版,并且他本人也仍旧清醒地活着并声称要一直活到140岁。而在我读过的他的作品中,我总是难以定夺孰为最爱。每一颗珍珠都有不同的光芒,这正是他的作品的质感。不同的是,《抬高房梁,木匠们》是我最近刚刚读过的,它不仅又一次刷新了塞林格在我心目中的印象,甚至透露了一些对我来说尤为重要的玄机。它无比重要,因为它事关幸福。

    请注意:这里,我要停顿一下,请对“幸福”的含义思考半分钟,另外用半分钟的时间问自己是否曾经感到过“幸福”。在承认“幸福”只是一种“幸福感”而不是你身外的什么东西前,我们不会继续进行下去。

    也许大多数人不会觉得,但仍旧有人隐隐约约地感到,所谓的幸福似乎与一种隐秘的羞耻感联在一起。在众人的注目中,幸福不再是或者从来就不是一个人的私事,而是一个集体性事件。在所有的生活目标中,你将不能以其他事物为矢的,而是必须努力追求“幸福”,并假装最终也像大家一样获得了它。而其实,它不过是金钱权利名声诸如此类的代名词。你要对一切感到满意,生活美满,有一个圆满的结局,至少能够自我化解;否则,你的种种不幸,都将是辜负众望和咎由自取之举,而最最重要的是,你会令那些感到“幸福”的人感到不安。他们可不情愿在自己幸福生活的图景中看到一个不幸的人,仿佛那是他们的罪恶。

    而这正是羞耻感的来源。当你终于屈从于“幸福”这个目标,你知道自己是被迫就范,而由于这仍旧是你自由选择的结果,你无从申辩,只好继续伪装成一个幸福的人。

    但西摩并非如此。在《木匠们,抬高房梁》中,西摩的日记记载了无数个他感到幸福的瞬间,巨大的幸福感令他晕眩,但他却对一种人人可见的“幸福”怀着戒心。他说,“我怀疑人们在密谋策划要让我幸福。”因而,尽管他爱穆丽尔,时刻感受着与她共处时的愉悦,但却拒绝参加在新娘家举行的他们的婚礼,任由众宾客来了又去,愤怒地猜测他是一个骗子、精神病患者或一个不靠谱的年轻人。在那些应邀(其实是按照习俗)前来的人们看来,西摩在婚礼上的缺席没有任何理由能够解释,除非他有心理疾病。而西摩也的确给出了一个疯子般的解释:是幸福感令他感到不舒服。当吵闹的婚礼散去,他找到没有在婚礼上结成婚而悲伤欲绝的新娘穆丽尔,同她一起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了。

    问题是,为什么幸福感让西摩无法参加婚礼?这是不是他临阵退缩编出的一个借口?否定的答案都在他的日记中。就像婚礼的缺席一样,西摩也是小说中自始至终都未出头露面的主人公。他既是人们口中谣传的一个怪人,也是一本日记的第一叙述者“我”。这个“我”细腻、真挚,既充满热情又有冷静的东方式智慧。从爱人举止的细微末节,从他生活中的微尘之中,他似能处处洞见幸福的玄机。他认为,如果能够一视同仁,并能心无杂念地这样去做,便是“道”中之“道”。而他的爱人穆丽尔,拥有的正是这样一颗一视同仁的心。这令他感到幸福,一种秘密的不宜宣扬的欢喜。这种幸福与人们所“密谋策划”的幸福是如此地绝然不同。而一场婚礼,与人心中秘密的幸福,有什么根本的关联?它的夸张与郑重其事,只会削弱、混淆、蒙蔽,令真正的幸福感到羞涩与畏惧。

    “婚姻的双方将彼此服侍。彼此提携、帮助、教导、鼓舞,但最重要的是服侍。抚养还在要带着尊严、慈爱以及超然的态度。说得多棒,多么有道理,多么难以做到,但是如此美丽,因而也是真理。我生平第一次感到担当起责任的喜悦。”这是西摩在日记中写下的《奥义书》的阅读心得。可以作为他的那一场未曾出席的婚礼的旁注。那些吵吵闹闹交头接耳地议论着他的人们,是否曾体味过这一种丰沛的喜悦?

    而我总有一种感觉,这个西摩就是塞林格本人,至少一部分是。因此,虽然人们喜欢历数他统共结了几次婚,多大年纪时和什么人谈过恋爱,但却并不妨碍我相信他一直是一个幸福的人。只是,他的幸福或许与我们不同。他远远地离开人们的视线,也许正是因为他心中的幸福太珍贵。他需要的,只是有人偶尔陪他那个幸福的人坐坐而已。

    [我感到表达自己的想法很困难。也许是因为缺乏技巧,也许是因为我原本就没有什么精妙的想法。但是这已经是我做的最好的一只小板凳了。现在还不是放弃言语的时刻,更不能因为无名的畏惧或懒惰而放弃。]

  • 继续长 - [阅读笔记]

    2009-04-28

    “夜晚静寂,菜园里却很热闹。洋葱、萝卜和番茄都不相信世界上有南瓜这种东西,它们认为那只是空想。南瓜默默不说话,它只是继续成长。”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  ——《当世界年纪还小的时候》